在許多國際運動賽事當中,我們都會派出代表隊參與。我們的運動代表隊,有些人會稱為中華隊,有些人會稱為中華臺北隊,有些人會稱為臺灣隊,也有些人稱為中國臺北隊。

不過,你知道嗎?其實我們平常以為的國家隊,其實他們並不是國家隊,而只是各個協會的代表隊而已。
根據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IOC)的奧林匹克憲章( Olympic Charter )
The Olympic Games are competitions between athletes in individual
or team events and not between countries. They bring together the
athletes selected by their respective NOCs, whose entries have been
accepted by the IOC. They compete under the technical direction of
the IFs concerned.(resource)
附上相應的中文翻譯:
奧運會屬於個別運動員個人或團隊之間的競賽、而非國與國間的競
賽。奧運會聚集了各國家奧會選拔經國際奧會受理參賽的運動員,在
相關國際運動總會技術指導下參與競賽。(資料來源)
一般來說,現行制度之下,國際體育組織多數是以團體會員的形式組成。各個國際單項運動協會,例如國際籃球總會(FIBA)、國際足球總會(FIFA),分別承認了各國國內的某個協會,並以此作為雙方互動的單一窗口。由各國國內受到國際運動協會承認的組織來選派選手參加以及負責該協會的活動。

以籃球來說,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報名參加並選派選手參加國際籃球總會轄下的賽事,因此我們一般口頭上稱呼的中華隊(臺灣隊、中華臺北隊、中國臺北隊),比較準確的名稱應該是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代表隊。以此類推,也會有中華民國手球協會代表隊及中華民國足球協會代表隊。而奧運,則是由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代表隊出戰。
而以各地被認可的團體會員代表隊為單位,也可以延伸來解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得以在 2016 歐國盃時分別派出英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三隊以及香港也有派代表隊參加奧運兩件事。


一言以敝之:在國際體育賽事上,不是以國家作為依歸,而是以協會或是奧委會作為依據。
當然,在這大原則之下也是有少數例外的。
補充一下,中華民國的各單項協會,雖然是民間組織,但是有時候內部成員的背景和政府的關係也是相當緊密的;因此,也不一定能單純的認定為民間組織。
[Mr. Yester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