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選區長,全台灣只有他們能

Posted by

2018年底又要選舉了,今年年底是九合一選舉。

許多鄉鎮市的市長、鎮長、鄉長都會進行改選,那麼各「區」的區長是否也會進行改選呢?

直轄市下轄的區雖然和縣下轄的鄉、鎮及縣轄市的層級相同,不過,「區」並沒有地方自治團體身分

直轄市在市內各分區設區公所,為市政府派出機關,由市長依法任免以辦理區政業務。因此,一般來說今年年底的選舉,如果地方行政層級是區的民眾,不會進行區長的投票唷!

其實,在更早以前,整個直轄市以及直轄市下轄的區都是由官派!

1950年4月行政院核准了臺灣省政府頒布的行政命令──《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因此台灣省下的各縣市首長由縣、市公民選舉產生,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台北市首任民選市長(圖片來源)

而1967年時,臺北市改制為院轄市後,從1967年到後來《直轄市自治法》公布的1994年之間,台北市市長都是由中央政府派任。根據部分人士的回憶,當時台北市之所以升格是因為國民黨在省轄市的選舉無法阻止無黨籍的高玉樹繼續連任,因此由行政院官派市長,讓首都不至於一直在選戰中失利。

首任院轄臺北市市長(圖片來源)

後來,在1994年《直轄市自治法》及1999年《地方制度法》先後施行以後,直轄市長就此改為由選民直接選舉。雖然直轄市市長得以民選,不過直轄市內的區長還是依法由市長指派。

在1999年時,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僅有台北市及高雄市兩個直轄市。

首位依照《直轄市自治法》民選的市長,也是台北市重新民選後的第一位市長(圖片來源)

隨著2009年《地方制度法》通過修正,各縣市可以經由議會通過申請改制為直轄市,陸續有數個縣市提出申請,最後在2014年後,自由地區計有六個直轄市,俗稱六都,分別是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

直轄市分布圖(粉色為直轄市)(圖片來源)

在日治時期結束以後,中華民國沿用日治時期所劃設的蕃地,戰後將境內居民以原住民為主的行政區改制為山地鄉。1946年1月19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布《台灣省山地鄉村組織規程》,其中提及「山地鄉公所鄉長,由鄉民代表會依法選舉合格人員充任之」,只需要是合格人員,並未對人員身分有太多的限制。1949年修訂的《台灣省山地鄉村組織規程》則限制必須是山地人民才能擔任。在戰後歷經許多行政組織上的調整,1999年《地方制度法》通過,為了對原住民自治的尊重,也同樣對山地鄉鄉長的身分有所限制: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行政院頒定的原住民地區又分成30個山地鄉當中,其中6個,也就是台北縣烏來鄉、臺中縣和平鄉、桃園縣復興鄉、高雄縣茂林鄉、桃源鄉及那瑪夏鄉隨著六都的確立,將從原來的縣轄鄉改制為市轄區,因而失去地方自治團體的身分。

行政院核定的「臺灣原住民族地區」(深綠色為山地原住民族地區)(圖片來源)

為了解決山地鄉在改制為區以後,將會變成派出機關,喪失既有的原住民自治。因此,2014年《地方制度法》再次修法:將直轄市中自山地鄉改制而成的區稱作「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屬於地方自治團體,並且比照鄉、鎮、縣轄市的相關規定。擁有地方自治權限,並延續原住民族自治的傳統文化。同理,也設有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以進行地方自治。

因此,行政區劃中的區並非所有區都是市政府的派出機關,也有少數的區可以選舉區長及區民代表唷,而他們準確的稱呼是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這也是為什麼年底的大選會被稱作九合一大選,因為一共會進行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直轄市原住民區長及區民代表九個項目的選舉。

人口數最大的區:板橋(圖片來源)

 

 

[Mr. Yester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