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旨意?-《My Sweet Lord》 抄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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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文章一大抄。

改編、翻唱、引用、致敬等創作的灰色地帶,並不只是華語歌壇擅用的把戲。自古典音樂四百年以來,各類型音樂都不乏有互相抄襲的案例。畢竟,好聽的和弦就那些。而流行音樂正因為講求符合大眾喜好,在沒有發展出新的合聲系統之下,也難怪有很多曲子(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的),聽起來都差不多。下面就為大家舉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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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擔任披頭四吉他手的喬治.哈里森,曾經被捲入一起相當有名的抄襲訴訟當中。

西元1969年,喬治.哈里森在丹麥演出的過程中,寫下了單曲《My Sweet Lord》。這首歌曲,寫得是印度「黑天神(Krishna)」信仰,以及喬治.哈里森對於東方宗教的心領神會。他讓梵文祈禱詞「Hare Krishna」和希伯來文的「hallelujah」交互出現,意指兩者殊途同歸(感恩師傅,讚嘆師傅)

儘管這首歌曲,曾經在1970年九月收錄於歌手比利.普雷斯頓的專輯當中發行,但反應並不理想。到了十一月,喬治.哈里森將《My Sweet Lord》收錄在自己的「All Things Must Pass」專輯中,才開始吸引世界各地樂迷的注意。

然而,美國的男聲樂團The Tokens,卻在這個時候指控喬治.哈里森抄襲,認為這首《My Sweety Lord》其實抄襲了The Tokens公司旗下的女子團體The Chiffons的作品--於1963年發行的歌曲《He’s So Fine》。

這場官司開打後,喬治.哈里森曾經承認《My Sweet Lord》的靈感,其實來自愛德溫.霍金斯樂團的《Oh Happy Day》,而不是The Chiffons的《He’s So Fine》。而喬治.哈里森的經紀人也嘗試以148,000美元和The Tokens和解,可惜The Tokens還是堅持提告。

在不斷地拖沓之下,這場訴訟在1976年才交上法院。當時請來音樂學者Dominic Pedler,在法庭上分析兩首歌曲的相似之處。其中最關鍵的證據,就是《My Sweet Lord》和《He’s So Fine》兩者三個音節的標題,皆在歌詞中以「Sol-Mi-Re(移調後)」的合聲反覆出現。除此之外,還有以「Sol-La-Do-La-Do」做為開頭的旋律,以及相似的速度、節奏,讓法院不得不裁定:兩首歌曲,幾乎是一模一樣的

「喬治.哈里森是否抄襲?我不相信他會這麼做。但不可否認地,《My Sweet Lord》和《He’s So Fine》如此相像。根據法律,這就是侵犯著作權,儘管他是無意而為之。」

在賠償方面,法官認為《My Sweet Lord》的市占率有將近70%,市值相當於160萬美元。儘管喬治.哈里森的經紀人曾經在1978年以59萬美元將The Tokens的公司收購,但The Tokens的團員依然繼續向喬治.哈里森追討。一直到1993年,這起橫跨了二十三年的抄襲事件,才正式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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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這次敗訴,喬治.哈里森失落了很長一段時間。他曾經向滾石雜誌說:

「即使是現在,我還是覺得我從收音機聽到的曲調,不過就只是聲音罷了。」

喬治.哈里森說得並沒有錯。音樂經歷數百年的發展下來,不過就是音符的排列組合罷了。在講究「好聽」、「大眾化」的集合中,要寫出完全不和前人重複的作品,其實是非常困難的。不過,這也不能作為直接引用他人創作的藉口。畢竟,閱聽人的耳朵是雪亮的。缺乏思想的創作,紅得了一時,存不了一世。

 

(本篇感謝Mr.St. Patrick’s Day鼎力相助)

[Mr. Friday]

 

延伸閱讀:

焦元溥:天下文章一大抄,只要你不被抓包!

Scott Rickard:創作出完全不重複的音樂,卻也是史上最難聽的音樂?

 

後記:

「對於這首歌,我從不感到難過或慚愧。事實上,它還幫我脫離海洛因。我了解創作這首歌曲背後的意義,而這份意義,遠比法律上的紛擾重要得多了!」—-喬治.哈里森,19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