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達尼號與無限責任

Posted by

你知道嗎?【鐵達尼號與無限責任】

#856#~本日冷知識~

你可能知道在103年前的今天(1912年4月15日)號稱無懈可擊的鐵達尼號在開往紐約的處女航途中,因為撞上冰山而沈沒。不過你知道嗎?除了因為船難造成的家破人亡之外,還有一群在「岸上」的人也跟著家破人亡,那就是海險的承保人。

各位應該都知道現今的公司大部份都是有限公司,亦即公司股東或出資者如果被債權人清償,其經濟責任以投資金額為限,不會賠到「脫褲子」或者把出資者自己的身家財產都賠掉。然在許久以前,許多公司是無限責任的,也就是說假如你花了1000元買了A公司的股票,A公司卻因為慘遭祝融結果關門大吉,那A公司不但要把所有的財產都變現還給債權人,不足的部分還要股東按出資比例來清償,最後你可能得負擔1000萬元的賠償,把自己的錢都賠光。

這樣的情形就發生在鐵達尼號沈沒後不久;這一沉,可真是讓保險市場大大小小的夥伴都驚呆了,因為不但承保的公司賠到脫褲子,不夠賠的部分出資成立公司的股東也得一起賠,結果當然就是大家一起賠到家破人亡,輕則窮困潦倒,自殺者也所在多有。

雖然鐵達尼號的沈沒與有限公司的出現或者保險業者逐漸改為有限責任並沒有直接的關係,不過下次當你的朋友問起你為什麼叫做「有限公司」的時候,你或許可以跟他說說這段承攬保險就跟賭博一樣的歷史。

圖為有三百多年歷史的 Lloyd’s of London (中文稱勞合社),鐵達尼號最大的承保單位;不過勞合社本身並不是一家公司,而是一個撮合保險人與承保者的交易市場。

本文曾刊登於每日一冷